冀糧督查〔2020〕37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
現將《2020年河北省夏糧收購監管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聯系人:史向民
電 話:0311-85810559(兼傳真)
郵 箱:hblsjdjc@126.com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0年7月7日
2020年河北省夏糧收購監管工作方案
根據《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五部門關于切實做好2020年夏糧收購工作的通知》(冀糧流通〔2020〕25號)、《河北省2020年小麥最低收購價收購工作方案》(冀糧流通〔2020〕27號)、《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河北局關于轉發國糧執法〔2020〕122號文件的通知》(冀糧督查〔2020〕28號)要求,為切實加強行政監管,全面做好我省2020年夏糧收購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監管目標
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加強夏糧收購工作的組織和監管,建立部門聯動和區域聯動協調機制,形成監管合力,確保國家糧食收購政策執行到位,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階段性“賣糧難”的底線,維護夏糧收購市場秩序。
二、監管內容
(一)加強夏糧收購市場監測預警。
建立夏糧收購市場監測預警周報制度。加強對是否存在收購資金緊張、是否存在倉容不足、是否出現收購價格異常波動、是否出現“賣糧難”或排長隊等情況的監測和預警,及時發現和解決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
(二)開展夏糧收購專項檢查。
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要求,對轄區內從事夏糧收購企業的經營行為進行專項檢查。檢查時間與夏糧集中收購時間同步(至9月30日止)。按照“在地監管”原則,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對轄區內所有從事小麥收購的企業實施全覆蓋檢查;市級檢查抽查比例為15%左右;省級抽查比例不低于2%。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開展三級聯合檢查。
檢查內容包括:企業是否取得糧食收購資格;“標準上榜、價格上墻、樣品上臺”等收購信息公示情況;誠信經營、公平交易情況。是否存在克扣斤兩、壓級壓價、拖欠售糧款、“打白條”等行為;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安全生產情況。收購現場組織是否科學有序,是否存在安全儲糧、安全生產隱患,防汛防災防事故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對執行政策性糧食收購任務的企業增加以下檢查內容:政策宣傳情況。是否做到宣傳項目齊全、位置醒目;政策執行情況。收購價格、質量標準、水雜增扣、結算方式和收購計劃、收購方案落實情況;為售糧主體提供優質服務情況等。
三、狠抓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主管副局長為副組長,糧食流通處、糧食儲備處、安全倉儲與科技處、執法督查處、糧油信息中心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河北省夏糧收購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夏糧收購和夏糧收購監管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二)督促問題整改。堅持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不分大小一律建立整改臺賬,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督促企業及時完成整改。
(三)查處涉糧案件。對12325熱線轉辦和本級接收的違法違規問題線索和舉報,依法依規及時處置。
(四)報送監管信息。各市每月要按時報送夏糧收購進度和市場監管情況,由省局執法督查處匯總后上報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執法督查局。
(五)公示檢查結果。各級檢查組要做好檢查全過程記錄,每次檢查結束后5日內向本級領導小組提交檢查情況報告。全省夏糧收購專項檢查結果在檢查工作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